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经固原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新变化。自2025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直系亲属互助提取”“购房提取合同使用年限延长至5年”“因缴存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火灾、水灾、地震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借款人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四大利好政策,助力缴存人圆梦安居。
一、提取范围“扩容”,支持直系亲属互助,安居宜居更暖心
将购买商品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的提取人范围,由缴存人本人、配偶扩大到缴存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父母、子女)。
政策解读:缴存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拍卖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大修自住住房、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签约对冲除外)、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签约对冲除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人范围由缴存人本人、配偶扩大到缴存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父母、子女)。
1.使用购房提取的,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使用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已还贷款本金加利息总额;使用购房、偿还贷款本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提取的,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其中房屋总价不包括储藏室、地下室、车位的价格。
2.直系亲属互助提取需跟本人提取同时办理,业务申请材料在原有申请要件的基础上,增加直系亲属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户籍关系证明等材料)。
3.按月扣划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对冲)业务,缴存人提取范围仅为缴存人本人及配偶,不包括直系亲属。
4.直系亲属提取的额度不受产权占比、贷款份额占比的影响。
5.参与互助提取的直系亲属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
二、提取情形“拓展”,保障生活困难群体,精准纾困更惠民
将原来的“因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因缴存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火灾、水灾、地震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政策解读:1.提取条件为:①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②符合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认定条件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③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缴存人,根据个人账户余额提取额度最高5万元/年;遇到火灾、水灾、地震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人,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以及认定情况在造成损失的一年内提取。
3.申请要件包括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缴存人已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火灾、水灾、地震)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相关认定材料原件;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鉴定证明、造成损失所产生的一年内费用单据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三、提取时限“松绑”,延至五年,资金使用更从容
将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中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使用年限由三年延长为五年。
政策解读:购买新建自住住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拍卖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调整购房合同正本(购房合同副本和《不动产权证书》)、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协议)、《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使用有效期至五年。
四、贷款期限“顺延”,响应需求,月供压力再减轻
将“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调整为“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
将“异地贷款人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异地贷款人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要求,固原市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作出相应调整。
将原来本市缴存人的贷款年龄上限,由原来的男性65岁、女干部60岁、女职工55岁延长到男性68岁、女干部63岁、女职工60岁,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异地贷款人(非本市缴存人贷款人)贷款年龄上限,由原来的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延长到男性63岁、女干部58岁、女职工55岁,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