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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超过3亿元

信息来源: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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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自2003年5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作,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保值增值,着力为城镇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据统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突破3亿元,达到3.04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原州区)1.54亿元,西吉县0.59亿元,隆德县0.37亿元,泾源县0.20亿元,彭阳县0.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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