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中心:
现将新修订的《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日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内容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五”普法实施意见》要求,每年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学习宣传情况:
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法治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5.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7.“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9.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实地查看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深入到各科室、分中心考核平时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直接计入被考核部门总分值。
2.听取汇报:被考核部门向考核组汇报普法宣传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3.查阅台账:资料主要包括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按照《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