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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固原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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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7日

各科室、分中心:

现将新修订的《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日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内容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五”普法实施意见》要求,每年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学习宣传情况:

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法治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5.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7.“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9.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实地查看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深入到各科室、分中心考核平时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直接计入被考核部门总分值。

2.听取汇报:被考核部门向考核组汇报普法宣传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3.查阅台账:资料主要包括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机构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按照《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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