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方针政策,努力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青妇工作,分管办公室、审计稽核科,联系市直单位和原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宏观指导,抓好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和整体推进。
四、掌握住房公积金的运营情况,不断提高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整体业务水平,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五、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单位各种工作会议,听取各项工作汇报,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指导性的改进意见。对中心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广听民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做出科学决策。
六、认真细致地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各科室、管理部应负职责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职工的德、能、勤和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评比工作。
七、组织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带领全体职工全面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既定目标。
八、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市人民政府的政令畅通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九、做好对上对外工作的请示汇报和重大问题的协调,保证中心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坚持任人唯贤、量才使用、注重实际的用人原则,对中心中层干部提出合理化、科学化的调配意见,供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十一、抓好中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职工教育,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十二、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不断进取,使中心成为一个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的优秀整体,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保持工作年年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