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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管理科职责

信息来源:固原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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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4日

一、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月报、年报等工作。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等日常业务。

四、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年度对帐和短期档案管理。

五、负责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凭证,受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查询。

六、负责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测算。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与催缴。

八、负责受理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与审核。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及与受委托银行的对帐、利息结算等工作。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对各分中心对口业务进行指导。

十三、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954-2088806    ICP 备案号:宁ICP备08000286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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