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划。
二、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查、评估、发放和回收。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明细账的记录及贷款利息的核算。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短期档案的管理。
六、负责对各分中心对口业务进行指导。
七、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954-2088806 ICP 备案号:宁ICP备08000286号-9
技术支持:宁夏希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建议您使用IE8浏览器 网站地图
网站访问量: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