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编制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监督业务科及分中心各项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权限执行、内控制度的合规性执行情况。
三、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贷款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定期稽核.
四、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中心开展的专项稽核工作。
五、对受委托银行、中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查和监督核查。
六、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和运作风险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意见与建议。
七、对稽核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八、牵头组织进行各项业务考核,对各业务科和分中心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九、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