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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固原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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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1日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及设备的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按业务需要分配到各科室、分中心使用,各科室、分中心计算机只能由本科室、分中心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

二、各科室、分中心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不得擅自安装或删除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应用软件,不得擅自拆换计算机配件。

三、各科室、分中心必须正确操作计算机,搞好计算机及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维护与保养。

四、必须做好重要数据和文件的保密工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复制有关资料、数据。

五、上班时间一律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六、除在专用计算机互联网上查找、下载有关业务资料和办理网上业务外,各科室、分中心决不能利用各种手段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如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播侵染,造成计算机程序破坏等严重后果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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