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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召开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专题会议研究布署逾期贷款回收工作

文章来源: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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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6-12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力度,实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额明显下降,继成立逾期攻坚小组后,6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姚军再次主持召开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工作专题会议,召集工行、建行等逾期贷款较多的委贷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中心法律顾问,专题研究推进贷款逾期催收工作。

会议通报了5月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成果,建行催回1笔,涉及金额23万余元,逾期率下降0.1‰;工行催回3笔,涉及金额1.7万余元、逾期率下降0.1‰。并且讨论和明确了逾期贷款催收措施:

1、上门催收。对于电话无法联系到的逾期3期(含)以上人员,采用专人上门催收方式进行催收。

2、发送逾期催收通知单。对逾期3期(含)及以上人员将采取上门送发《个人贷款逾期催款通知书》进行催收。

3、公告催收。对于无法送达逾期催收通知单或者拒不签字的逾期贷款人员,采取登报等公告送达方式进行催收。

4、采取法律手段。逾期6期(含)以上的和逾期贷款人员在收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后仍未按时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中心将采用法律手段提请诉讼并处置相关抵押物进行强制催收。

5、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有贷款逾期的,打电话或上单位催收,要求其利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冲抵逾期贷款,并办理按月对冲业务。

6、已经法院判决未执行回来的,再次提交恢复执行申请。

7、辞职或失联的借款人,找到其家属做通工作代为偿还逾期贷款。

8、督促委托银行积极配合催收,加大上门催收频率。

参会各受托银行均表示高度重视逾期贷款工作,与中心法律顾问和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确保逾期贷款催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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