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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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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4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渠道:中心业务大厅、个人网上业务大厅。

提取范围:本人。

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批准文件或证明);

(3)人社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注: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收款卡为提取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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