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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试点项目已获国家批准

文章来源:宁夏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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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10-17

近期,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三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工作的通知》,批准银川市高桥二期、平伏桥、丰盈等3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为新增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银川市于2010年8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盈北、高桥、上前城及灵武花畔里等4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被批准为试点项目。4个试点项目总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投资规模7.88亿元,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4.44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为市民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约5000套。截止2012年9月底,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发放项目贷款金额2.15亿元,回收360万元,已发放额占计划贷款的48.4%,其中盈北、花畔里两个保障房项目已全部发放完毕,高桥、上前城项目贷款发放工作正规范有序开展。

此次,银川市获准新增的3个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仍然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投资规模7.65亿元,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5.9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银川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约3600套经济适用住房。

近日,我厅已会同有关部门转发了国家《通知》,要求银川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试点工作;有关部门对国家批准新增的3个试点项目,加快项目开发前期工作进度;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受理、评审工作,并逐个项目选择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为项目贷款发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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