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宁夏新规:建筑企业拒交工伤险将被吊销许可证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7-03-20

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联合出台新规定,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拒交农民工工伤险要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介绍,从今年起,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的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与企业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建筑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设置任何附加条件,要及时为企业出具工伤保险证明。工伤保险费列入企业成本,不计征税、费。

今后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或存在中断工伤保险缴费、瞒报工伤保险缴费总额、瞒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及拒不办理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企业,宁夏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给予其经济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参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技术支持:宁夏希望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   
ICP 备案号:宁ICP备08000286号-9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