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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做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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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16

宁建函〔2019〕8号

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金督函〔2019〕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中心要按照要求,加强数据审核,规范披露主体,确保披露时效,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上报有关情况。

请各中心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一、请于计划披露时间15日前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发送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进行数据审核,待审核后按照程序披露。各地年度报告送审时间不得晚于3月15日。

二、从3月1日起,每周四上午12:00时前报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周报表》,以便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三、2019年4月底前将正式披露的年度报告(2份)及年度报告工作总结报送我厅,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摆晶

电  话:0951-5016115

邮  箱:nxgjj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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