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更好地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编写了这篇详细的指南,帮助您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全过程。
一、自我评估
您在中卫市新建的商品房小区选好心仪的房子后,考虑是否满足以下贷款条件:
1.您或您的配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也包括全国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2.自筹资金:有不少于住房总价2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可以包括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支持缴存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3.您和您的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其他需要确认的情况,请交给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二、贷款准备资料
在申请贷款前,需要您至少备齐以下材料:
1.个人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已婚者提供)、户口簿原件。
2.购房资料:购房合同、开发企业开具的证明(两张函)、首付款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先准备房屋认购协议,不低于2万元的定金收据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3.其他材料。
三、贷款流程
第一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材料(根据需要办理)
1.准备材料:购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关系证明);房屋认购协议;不低于2万元的定金收据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2.办理流程:准备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成员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直接划转到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
第二步:办理首付款补足手续
1.准备资料:身份证、房屋认购协议、定金收据、银行卡。
2.办理流程:1.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到开发企业售楼部办理。2.补足首付款后,由开发企业开具首付款发票、购房合同并备案。
温馨提示:如您已筹齐购房首付款,不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可省略上述两步,选择第三步“先提后贷”。
第三步:“先提后贷”
1.准备材料: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关系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2.办理流程:直接在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第四步:提交贷款申请
1.准备材料: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资料、个人信用报告、已备案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开发企业收款账户两张函、主借人名下银行储蓄卡等。(视情况增减材料、增加保证人)
2.办理流程:携带上述材料前往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公积金中心将对您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第五步:签订借款担保合同
1.准备材料:身份证。
2.办理流程: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您需要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夫妻双方均到场签字。
第六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1.准备材料: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资料、购房及贷款相关资料。
2.办理流程:(无须到场)
第七步:发放贷款
办理流程:完成房屋抵押登记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贷款至约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贷款额度取决于您及家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房总价、首付比例等因素。具体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主借人退休年限加5年。
3.如您需要提前还款,需在偿还首月月供后办理。
4.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员应同时遵守缴存中心相关规定。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秉持“真诚奉献 尽如人意”的理念,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热线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