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缴存职工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需于民,围绕需求决策 ,立足实际研判,在贷款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对冲”“一年一提偿还本金”的基础上,推出“以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业务,使借款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借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更加灵活,强力释放资金活力,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普惠需求。
一、申请条件简单
只要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就有资格申请。
二、提取额度精准
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已还贷款本息减去已提取家庭成员账户资金后的差额。夫妻双方共同提取时,提取总额也不会超过限额,确保每一笔提取的资金都精准用在偿还贷款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三、办理轻松愉快
申请所需材料十分简便: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不可少;已婚职工带上与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即可。
只需携带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迅速审核,当场作出决定。一旦准予提取,资金将在1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您提供的银行账户,高效又快捷。
四、贴心提醒,保障权益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跨年可提,规划合理。要是中途想提前还清贷款,将不受贷款提取间隔期限制,随时可办。但请务必诚信办理,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书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将依法依规处理,追回已提取资金,还会在三年内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得不偿失。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以缴存职工的需求为出发点,这项业务就是最好的证明。让我们一起借助政策的东风,轻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启美好新生活!如有疑问,欢迎随时拨打咨询电话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