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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分中心荣获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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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原县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中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原分中心荣获县级“文明单位”殊荣。

2015年,海原分中心利用搬迁到新办公楼的有力条件,在县文明委和市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分中心严格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从基础工作入手,通过设置创建组织机构,广泛宣传,细化措施,责任分解,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创建活动中,通过组织开展“文明窗口”、“服务标兵”、“职工运动会”、“雷锋志愿小组”、“星期六预约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树立文明行业新风,得到了相关单位和县文明委的好评,创建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文明单位的授予既是荣誉又是鞭策,2016年海原分中心将继续以创建活动为助推器,秉承“创业无止境,天道定酬勤“的工作理念、“真诚奉献,尽如人意”的服务理念,努力提升分中心的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