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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转公”贷款全力为职工减负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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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惠及更多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试办“缴存职工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始采用“由职工自筹资金先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款方式。实际运行中,“商贷”职工普遍叫好,但“由职工一次性自筹几十万资金先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规定让职工望而却步。今年年初,市管理中心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将政策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为职工发放贷款,待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撤出房产抵押手续,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此举彻底解决了职工偿还“商贷”筹资的困难。截止目前,已经为71户缴存职工发放了993万元的“商转公”贷款,可为这些职工节约贷款利息支出约136.32万元,户均可节支1.92万元,切实为贷款职工减轻了利息支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