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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封存或启封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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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账户封存或启封(网上业务大厅也可办理)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条件:职工因解除劳动关系、调动、离退休、缓缴等原因需要办理帐户封存手续,达到重新缴存的办理启封手续。

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辖地中心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沙坡头区: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中宁县:中宁县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新区黄河体育馆东侧)

海原县:海原县市民服务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沙坡头区:0955-7036957、8597683

中宁县:0955-5024511

海原县:0955-4621025

投诉电话:0955-703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