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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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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海原分中心,中心各科室,各受委托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本中心业务办理效能,方便借款职工,现对“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取消“在还完第一期贷款后”的办理限制,即:本市缴存人员办妥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即可签约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上述业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线上线下同时办理。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