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编制、执行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中卫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使用;负责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中卫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承办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事业人员27名,其中:管理人员19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 “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7.0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10万元。
二、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03.0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259.16万元,下降40%。其中:
人员经费38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23.9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印刷费8万元,用于贷款及归集扩面表册及宣传材料的印制;培训费4万元,用于定期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水、电、暖气费、物业费21万元,支付中心本部及两县分中心办公用房取暖费、水、电、物业费;委托业务费16万元,向全市缴存职工发送短信费用;维护费8万元,用于查询机的日常维护费用;租用费5万元,用于中心本部及中宁、海原分中心三条光纤线路租用;电子档案数据存储云服务外包费22万元;系统软件维护费24万元;公积金业务数据存储云主机租用费25.98万元;贷款发放及归集扩面业务费90万元,用于劳务费支出,发放全市15名内聘职工工资及下企业归集扩面费用。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9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23.5万元,增长11.7%。主要用于公积金业务数据存储云主机租用费。
三、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每人100元的接待标准已不能满足现在的接待,虽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但未超出“三公”经费可控数。
四、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