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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信息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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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全部或者部分支付首期购房款。因为,申请贷款的职工已经获得了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一定倍数的贷款,已经将其他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互助”给自己使用。如果允许申请贷款的职工既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支付首期购房款,又获得贷款资金,对其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说,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当然,限制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只是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时,贷款以后,在规定的时间,职工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