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发展20年记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这20年是不寻常的20年,是砥砺奋进的20年,是阔步前行的20年——
砥砺奋进的10年(2003-2012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式成立。1996年我市隆德县、彭阳县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原管理机构均隶属于县财政部门。2003年5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中心开始组建机构、建章立制、政策宣传、制度扩面,着手实施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开启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砥砺奋进之路。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财政供给单位全覆盖。2005年1月,经过积极争取和多方协调,原州区财政供给单位全部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使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市财政供给单位得以全覆盖。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逐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小步快走,缴存比例由最初最低的0.5%提高到2008年12月底的12%,达到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全面办理。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原比较单纯的缴存、提取业务扩展到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使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政策得以全面体现,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应有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不断增加。200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万元,最长期限5年。之后,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到2012年底,贷款最高额度达到30万元,最长期限达到30年。
这10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3.73万人,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45亿元;这10年,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65亿元;这10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9万笔;这10年,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71亿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达到4.95万人,是2003年底的4.02倍;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96.44%,是2003年底的4.4倍;实缴单位达到835个,是2003年底的2.58倍;缴存总额达到21.86亿元,是2003年底的53.32倍;提取总额达到5.69亿元,是2003年底的142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达到13.81亿元,是2003年底的138.1倍;贷款发放总户数达到1.43万户,是2003年底的28.6倍。
阔步前行的10年(2013-2022年)
——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大开放”。
我市在巩固好现有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基础上,在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工作方面全面放开,加大对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青年人等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之外的其他类型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的缴存方式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与本市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同胞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所在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驻本市军队团级以上建制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建立人事关系的文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大派送”。
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采取了阶段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最大程度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的政策优势。
购房提取使用年限延长到10年。延长购房合同使用期限。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含10年)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调整房屋装修提取年限。缴存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的,从要求10年以上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调整为5年以上(含5年)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且不受单方使用影响。
扩大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范围。在缴存人员正常还款情况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总额。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打入借款人自由选择的本人的存款账户,不得强制冲抵贷款。(注:以上政策已停止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大松绑”。
取消了贷款保证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从2014年1月起,由原10%下调为5%。从2021年10月起,不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并将原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全部退付,加快了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的速度,缓解了企业资金运行压力。
简化了楼盘准入条件。从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准入,大大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进度,加快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回笼。
下调了贷款首付款比例。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和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从2022年6月1日起,将原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50%下调到不低于20%。
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和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适时进行了上调。从2022年6月1日起,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原基础上提高10%,即双缴存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8万元,单缴存二孩及三孩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6万元。
新增了“组合贷款”业务。从202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性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
新增了“先提后贷”业务。从2022年6月1日起,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款,提取资金打入职工个人账户。
调整了“商转公”的限制条件。对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并取消了相关的限制条件,减少了职工的贷款利息支出。
新增了贷款还款方式。从202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由单一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调整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还款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
优化了贷款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结合中心实际,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限定不超过15个工作日,缩减为不超过10个人工作日,根据贷款业务受理情况适时再进行缩短。同时,优化了贷款流程,将申请贷款职工跑三次减少为最多跑两次,既加快了贷款发放进度,同时也节约了职工的办事成本。
调整了二手房贷款流程。将二手房由原先过户再贷款调整先贷款再过户,减轻了职工的筹资购房的压力。
自去年以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贷款额度最高、政策放得最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利好的时期,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最利好的机遇期。
这10年,共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7万人;这10年,共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01.69亿元;这10年,共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9.61亿元;这10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5万笔;这10年,共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9.00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数达到6.13万人,是2003年底的4.98倍;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87.35%,是2003年底的3.98倍;实缴单位达到1195个,是2003年底的3.69倍;缴存总额达到123.55亿元,是2003年底的301.34倍;提取总额达到75.30亿元,是2003年底的1883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达到72.80亿元,是2003年底的728倍;贷款发放总户数达到3.28万户,是2003年底的65.6倍。
矢志践行初心使命,戮力同心再铸辉煌。下一个10年,固原住房公积金人将在制度扩面、规范管理、服务质效、风险防控方面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在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发展方面继续迈出新步伐,展现新作为。下一个10年,新增缴存额160亿元,使缴存总额达到280亿元以上;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0亿元,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到220亿元以上;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0亿元,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达到13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