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就近办理业务,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自2024年10月16日起,住房公积金业务进驻三营镇民生服务中心,在“就近办”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高频业务事项,缴存人在家门口就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目前除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及各县服务窗口外,住房公积金业务已进驻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三营镇民生服务中心3个“就近办”服务窗口,缴存人可就近选择办事网点办理相关业务,有效丰富业务办理渠道,切实减少缴存人跑动次数和等待时间,打造“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以满足缴存人办事需求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行“就近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办事模式,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便利化、服务运行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全方位为广大缴存人提供优质服务。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办”办理事项:
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办”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夏季2:30—5:30)。
三、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办”办理材料:
(一)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提取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
(二)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提取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
(三)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一次性扣划住房公积金还款: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原件。需扣划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配偶贷款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2.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首次签约对冲):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原件。需扣划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配偶贷款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3.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提取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需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配偶贷款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已婚职工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单身提供户口簿)、提取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证明。
备注:以上4项业务可通过“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APP、网上业务大厅线上办理,通过身份信息校验成功的,无需提供其他材料,“零材料”申请。
四、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