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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通知

信息来源: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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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我中心将集中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清理工作(现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被冻结的长期封存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缴存职工的长期封存账户进行核实,符合转移、销户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等相关手续。

二、缴存职工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且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之一,应尽快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二)离退休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缴存职工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共同借款人的,符合销户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冲减贷款本金后销户,剩余账户余额(留存至百元以下)及销户利息直接转入提取人账户后销户。

缴存职工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封存满半年,并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开户连续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的,应直接线上办理公积金转移并户(操作方式: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登录账号-转移接续申请)。

请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见到公告后,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尽快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业务办理说明

1.封存账户身份信息一致的,可通过“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我的宁夏”“宁夏住房公积金”APP及宁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退休提取”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2.封存账户身份信息登记有误或不完善的,需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一类银行卡及能证明其身份的工作凭证、社保凭证等相关证件或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职工名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广大缴存职工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市中心:2688582         

西吉分中心:3014789

隆德分中心:6012977     

泾源分中心:5012995

彭阳分中心:7011632

附件:长期封存户名单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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