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规范、有序运转,切实解决好广大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努力创建文明服务窗口和服务型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窗口领导带班、科长轮流值班制度即主任带班、业务科长轮流值班制度,指在工作日内,中心主任、副主任带班,住房信贷科、审计稽核科科长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及方式
1、每周一由主任带班;每周二、三和每周四、五分别由副主任带班。
2、领导带班实行A、B岗制。
3、住房信贷科、审计稽核科科长随带班领导轮流值班一周,互为A、B岗。
三、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接待办事群众的来询、来访和现场投诉。
2、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和纠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3、负责收集、了解对服务窗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处理、追查当日工作中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工作有失误等问题。
5、实行谁接手谁负责的原则,须交接办理的事项要向下一班带班领导做好移交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带班期带班的,按A、B岗制执行。
四、值班科长职责
1、负责服务窗口的服务指引。
2、负责做好服务窗口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3、对办事群众反映比较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记录,并及时如实填写值班日志。
4、值班期间,必须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