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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固原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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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3日

固房金管发〔2018〕23号


关于印发《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现将《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3日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方案


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第28号)精神,为全面了解我市新市民住房需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等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研对象和内容

确定原州区为此次专题调研点,以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中外市户籍(函外市城镇户籍和外市农村户籍)和本市农村户籍的新市民为对象,深入了解新市民的群体特征、住房(不包括新市民在调研地之外的住房)状况、住房需求,聚焦新市民反映强烈的住房难题和住房公积金问题,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建议。具体内容为:

(一)原州区近三年总体情况。

1、原州区域经济、产业发展、财政收支等情况。

2、人口流动和就业情况,包括本市城镇户籍和新市民的人口规模、地域分布、就业创业等。

3、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

4、房地产情况,包括房地产投资额、住宅新开工面积、去化周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和平均租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等。

5、金融业发展情况,包括存贷款规模、金融机构数量等。

6、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

(二)新市民群体特征。

1、年龄和性别特征。

2、婚姻家庭状况。

3、总体受教育程度。

4、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工作单位及性质、行业等。

5、家庭随迁情况,包括随迁人数、随迁对象等。

6、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包括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收入来源和支出项目等。

7、家庭资产情况,包括家庭总资产、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等。

8、家庭负债情况,包括家庭总负债、举债途径、负债类型等。

9、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

10、住房公积金缴存意愿、缴存能力、暂未缴存的原因等。

(三)新市民住房状况。

1、住房获取渠道,如租赁、购买或无偿取得等。

2、居住形式,如个人独居、家庭居住或群体居住等。

3、住房权属,如商品住宅、保障性住宅、公房、无产权住宅等。

4、住宅套数、住宅建筑面积等。

(四)新市民住房需求。

1、定居原因,包括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等。

2、定居时间,包括已定居时间和未来计划定居时间。

3、租房计划,包括租金水平、租赁面积、租赁原因等。

4、购房计划,包括购房价格、购房类型、购房原因等。

5、贷款首付款来源。

6、贷款需求,包括租房贷款、购房贷款需求等。

(五)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制约因素。

1、住房供给,包括住房供给总量、结构等。

2、政策障碍,如落户、限购、限贷等。

3、支付能力,如租金收入比和房价收入比过高、首付款不足等。

4、贷款负担,如贷款利率、月还款额等。

5、权利保护,如租赁权利受阻、产权证办理不及时等。

6、配套设施不完善。

7、其他制约因素。

(六)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

1、支持租房的政策措施。

2、支持购房的政策措施。

3、支持面向新市民住房供应的政策措施。

4、将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范围的政策措施。

5、配套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6、配套的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

(七)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题调研从3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3日前):前期准备。成立专题调研小组,制定调研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完成专题调研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23日至4月23日):基础调研。以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缴存使用机制、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实地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统计调查、抽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法,深入社区、企业、居民家庭,直接与新市民接触,面对面了解情况和商讨问题,认真分析新市民住房问题产生原因、政策障碍、体制弊端和解决措施,找准问题症结、破解改革难题、补齐制度短板,获取系统、可靠、翔实的基础材料,增强调研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制订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改进政策规定和管理服务,支持新市民住有所居。

第三阶段(4月3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研究交流,查阅资料,归纳整理,组织讨论,分析研究,形成科学务实的专题调研报告。报告形成后,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调研报告交流会,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使其成为一个专业水准高,指导性、可操作性强的专题报告。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确保此次专题调研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决定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活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和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杨志林(党组书记、主任),对专题调研活动负总责。

副组长:张丽君(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调研原州区近三年总体情况、新市民群体特征和新市民住房状况。

佘三才(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调研新市民住房需求、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制约因素、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措施和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成员:程旭杰(办公室主任),承办专题调研报告的统稿工作。

王汉武(归集管理科科长),承办原州区近三年总体情况、新市民群体特征、新市民住房状况的具体调研和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

段兴武(住房信贷科科长),承办新市民住房需求、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制约因素、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的具体调研和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

吴晓英(审计稽核科科长),承办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的具体调研和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佘三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题调研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段兴武同志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题调研时间紧、任务重,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责任人、细化分工,落实工作经费,确保专题调研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统筹处理日常工作和专题调研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改进工作作风。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坚持以上率下,深入基层,把调研做深、做细、做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守工作和廉洁纪律。形成的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用翔实数据说话;所提政策建议要观点鲜明,既符合我市实际,又有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

(三)明确工作时限。此次专题调研要在4月底前完成,向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主要数据。调研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于每周五14:00前向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报送专题调研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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