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独立事业法人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纳入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市编委核定人员编制24名,中心实有在职职工21名,编外聘用人员11名,四0五0人员2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住房信贷科、审计稽核科四个科室,下设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四个分中心(非法人单位)。人员工资、经费实行中心统一核算管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2338210.2元,支出总计67621974.07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25842.2元和12475768.16元。增长4.4%和22.62%,主要原因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233821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37504.4元,占99.99%;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705.8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67621974.07元,其中:基本支出59714876.07元,占88.31%;项目支出7907098元,占11.69%;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337504.4元,支出总计67621268.27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5743.44元和12475669.4元,增长4.4%和22.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21268.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75669.4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信息化建设支出及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21268.2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40元,占0.012%;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9406.98元,占1.68%;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6256316.27元,占97.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87003.75元,支出决算为67621268.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支出;二是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支出;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0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406.98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705.02元。4.住房保障支出66256316.27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14170.27元,其中:人员经费58930014.26元,公用经费784156.01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044439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85498.02元,降低2.11%,主要原因是2017年西吉分中心杨志强去世;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13785.93元,增长25.01%。
2.商品和服务支出751956.01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81743.99元,降低9.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3038.25元,降低21.6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85575.26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4681206.1元,增长99.63%,主要原因是市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139803.7元,增长7.54%。
4.其他资本性支出322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22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2200元,增长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70921.7元,完成预算的1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545.7元,完成预算的31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76元,完成预算的18.4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扶贫力度加大,下乡次数相对增加,导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增加。>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777.46元,增长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222.46元,增长2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55元,下降50.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扶贫进村入户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545.7元,占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76元,占1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545.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545.7元,主要用于下乡扶贫、出差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7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76元,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考核组考核人员。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无接待。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156.01元,比2016年减少130838.25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例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7939298元,支出决算总额7939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76613元,支出决算总额74766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62685元,支出决算总额4626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850.09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790.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没有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无项目自评得分,无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中心五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不断加强信息化系统方面的建设,为更好的满足业务发展的要求,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总结经验,及时发现不足,为今后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提供改进依据。其中,涉及中心开展业务系统升级改造费支出的项目,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本年收入:指本单位2017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3、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附属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经营支出:指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构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缴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