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将银川市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预决算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
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稳步发展,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不超过12%的要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4.6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5%。全市正常缴存公积金职工18.18万人。2010年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11亿元,比上年增长30.18%。占当年缴存额的55.47%。其中:有31929人次购买住房和归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6.69亿元,比上年增长38.51%,占提取总量的82.49%;另有8372人次因退休、调离、户口迁出本市等提取住房公积金1.42亿元,比上年增长0.71%,占提取总量的17.51%。2010年度净归集6.51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回收情况
2010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587户,放贷资金13.19亿元,比上年增加81%。占当年缴存额的90.22%。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住房消费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收回5.30亿元。贷款逾期率为0.026‰,比上年下降了30.04个千分点。贷款回收良好。
三、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为10961万元
其中:1、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4445万元;
2、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464万元;
3、其他收入52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为3983万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166万元;
住房公积金代办业务手续费支出817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一)2010年住房公积金可分配增值收益为6978万元;
其中:提取风险准备金114万元
预提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各专项费用2210万元,(待财政审批后,结余资金将列入下年度分配);
各级政府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53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分析
1、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负债总额)×100%=(69,782,381.66÷4,323,897,082.0300%= 1.61 %
2、资产负债比率=(负债÷资产)×100%=(4,323897,082.03÷4,346,635,325.44)×100%= 99.48%
3、人员经费支出占管理费用的比率=(人员经费支出额÷管理费用支出总额)×100%=(2,629896.21÷7432690.74)×100%=35.38%
4、住房公积金委托贷存款比率=(当年委托贷款余额÷当年住房公积金委托存款余额)×100%=2,302,403,884.2÷2,008,485,541.48×100%= 114.63%
5、住房公积金提取率=[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当年住房公积金余额)] ×100%
=(811,227,945.86÷(811,227,945.86+4,227,502,674.30) ×100%=16.10%。
特此公告。
银川市审计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