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84号)文件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现行的0.40%调整为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60%调整为2.85%。
二、从
2011
年
4
月
6
日
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2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00%调整为4.20%,五年期以上从4.50%调整为4.70%。
2011
年4月5日
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2012年1月1日调整。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