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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新政切实为我市企业排忧减负

文章来源:石嘴山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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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6-15

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切实为企业排忧减负,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近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适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一是将原执行的“连续两年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比缓缴”,现调整为“连续6个月亏损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了企业申请降比缓缴的条件。二是积极受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提交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申请缴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5%。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三是对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提交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申请缓缴的单位恢复时可先恢复缴存。对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可暂不补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同时有利于增加职工就业和现金收入。(樊莉叶金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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