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四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第四条、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石房金管字〔2024〕2号)第三章第十六条。
二、申请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形成决议并经公示,且单位正常缴存、无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经办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经公示)、财务报表(近六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填写《单位降低比例缴存(缓缴)申请表》(附表17)。
四、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是指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可申请低于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5%以下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办理降比缓缴业务时,还需填写《单位降低比例缴存(缓缴)审批表》(表17),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办理;
(3)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仍需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企业,可再次申请(应提前申请)。期限满后,缴存比例应恢复到申请前比例,补缴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全部为原件。
五、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审批—告知—办理。
六、办理渠道
1.线上申请办结;
2.线下申请办结。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办理时间:
大武口、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3810160 0952-3810161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十、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点击下载附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