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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设立

文章来源:中卫市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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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1

事项名称:个人账户设立(网上业务大厅也可办理)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条件:在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已办理单位开户的单位或企业

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辖地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并录入职工基本信息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沙坡头区: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中宁县:中宁县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新区黄河体育馆东侧)

海原县:海原县市民服务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沙坡头区:0955-7036957、8597683

中宁县:0955-5024511

海原县:0955-4621025

投诉电话:0955-703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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