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个人账户设立(网上业务大厅也可办理)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条件:在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已办理单位开户的单位或企业
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辖地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并录入职工基本信息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沙坡头区: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中宁县:中宁县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新区黄河体育馆东侧)
海原县:海原县市民服务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沙坡头区:0955-7036957、8597683
中宁县:0955-5024511
海原县:0955-4621025
投诉电话:0955-703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