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账户合户(市内调动)【网上业务大厅也可办理】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条件:在本市内工作调动的职工
办理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原单位办理封存→职工申请合户→辖地中心审核→办理合户手续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沙坡头区: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中宁县:中宁县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新区黄河体育馆东侧)
海原县:海原县市民服务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沙坡头区:0955-7036957、8597683
中宁县:0955-5024511
海原县:0955-4621025
投诉电话:0955-703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