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条;《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石房金管字〔2024〕2号)第五章二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并满足下列条件:
1.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2.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缴存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储蓄卡(折)、低保储蓄卡的流水(近六个月)。
注意事项:
1.由缴存职工配偶代办,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2.取得相关手续后办理,可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材料全部为原件。
四、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3810160 0952-3810161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可选择任意管理部办理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复核—办结。
六、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合规即时办结,需要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资金去向
资金转入缴存职工在中心预留的银行卡内。
八、办理渠道
1.线上申请办结。
2.线下申请办结。
九、办理时间
大武口、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一、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