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1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条:“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规范性文件】2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第一条:“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二、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提取缴存职工本人账户内公积金:
1.账户封存,封存已满6个月,且未在异地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2.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3.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4.灵活就业人员无公积金贷款且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可携带身份证办理账户封存手续,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持身份证办理销户提取。
注意事项:职工由于工作关系发生变动,所调入的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应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三、办理材料
身份证(缴存职工)
注意事项:由缴存职工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办理材料全部为原件。
四、办理渠道
1.网上申请办结;
2.线下申请办结。
五、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复核—办结。
六、资金去向:资金转入缴存职工在中心预留的银行卡内。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办理时间:
大武口、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资料齐全且合规有效即刻办理,需要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3810160 0952-3810161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大武口、平罗、惠农任意管理部办理。
十、咨询电话: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