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离退休提取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3-07

职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渠道:中心业务大厅、委托银行延伸网点、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宁夏住房公积金App、我的宁夏App。

提取范围:本人。

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申请资料:提取人身份证。

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文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收款卡为提取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技术支持:宁夏希望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   
ICP 备案号:宁ICP备08000286号-9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2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