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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卫市、银川市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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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8

一、贷款流程

二、贷款资料

1、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开发公司出具的监管账户信息函(在银川市购房提供两份楼盘信息报备表);

2、购买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个人信用报告;

3、异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至少近一年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应至少缴至申请贷款时的上一个月;

6、工资收入证明和近6个月工资流水(根据需要提供);

7、主借款人名下的银行储蓄卡(邮储银行、宁夏银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六选一)。

注:提交资料前,必须保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信息一致。

提示:

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信息一致;

2.开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为1个月;

3.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所购房屋的备案日期应满足条件:七层住宅楼一年以内、七层以上住宅楼两年以内;

4.在银川市购房的主借人应为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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