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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部完成住房公积金违规挪用及国债涉险资金清收任务

文章来源:宁夏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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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3-05

在吴忠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下,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后一笔涉险国债资金954.07万元已于2月27日清收到位。至此,我区住房公积金原项目贷款、违规挪用及国债涉险资金清收任务全部完成。

2005年,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原西北证券公司购买的3200万元国债被违规挪用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吴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加大追索力度,分别于2009年7月、2011年4月、2013年8月三次从西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组追偿回资金745.93万元。2012年4月和10月,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督察组两次到吴忠市督查涉险国债清偿工作。吴忠市政府积极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涉险资金清收工作要求,克服财政资金紧张的困难,承诺剩余2487.15万元涉险国债资金由市政府全部兜底分三年清偿到位,并于当年清偿了500万元, 2013年10月按计划清偿1000万元。对剩余954.07万元,市政府于今年2月27日提前全部清偿。吴忠市提前全部清偿了住房公积金涉险资金,不仅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下一步争取纳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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