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让住房公积金成为全市广大缴存职工购房融资的最佳渠道,经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2月11日起,吴忠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但不得超过应付房款的70%,政策的应势调整,将全力改善和保障民生需求,促进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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