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自治区审计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专项审计提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存在的住房公积金超比例、超额度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虚假合同支取、售房资金管理等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的单位上门催缴,限期纠正。对逾期未纠正的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二是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把住房公积金缴存控制在规定比例内。三是针对住房公积金欠缴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责成相关单位限期纠正。四是针对虚假合同支取问题,公进行积金管理系统和房管部门房屋信息系统联网,实时掌握合同备案真实情况,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四是针对售房资金管理中,中直单位和企业交叉缴存问题,积极与银川市房改办协商予以理顺。目前整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