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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公约》制定实施

文章来源:宁夏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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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5-05

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促进住房公积金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宁夏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公约》。近日,经全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主任集体签字后已正式实施。

《宁夏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公约》共十条,主要内容是:健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办事,用制度管钱、管权、管事、管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向广大职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 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服务机制,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构建高效、便民的多功能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明确业务大厅、办事网点建设标准,配齐服务设施;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服务热情;建立电话服务热线,推行手机短信服务,积极开展预约和上门服务;广泛开展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岗位评选活动,争创文明单位、巾帼文明岗、工人先锋号和青年文明号;定期对改进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奖惩分明的有效激励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及时针对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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