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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调二套房公积金商住贷款首付

文章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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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28

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消息,杭州市9月28日起同步上调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商业性住房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暂停购房入户,三箭齐发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9月27日前已签的合同,仍按原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不低于50%。

在购房入户政策方面,明确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2016年9月27日前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仍按原政策执行。

在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明确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50%。

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方面,明确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

政策同时明确,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次调整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继续按照现行差别化公积金及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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