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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公积金 如何在长沙买房

文章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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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0-11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贵阳、武汉、合肥等异地贷款申请人在长沙购房的事宜。

《通知》表明,对于异地贷款情况,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贷款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武汉、合肥、南昌、广州、深圳等其他城市异地贷款申请人限城市行政区域户籍;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住宅。

据了解,《通知》从十月一日起执行,贷款申请人配偶没有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列入可贷款额度计算;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其缴存基数调整不足6个月的,按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前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调整满6个月以上的(含),按调整后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其工资收入按调整后缴存基数计算。

对于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在还清商业住房贷款30个工作日内申请。目前,暂不接受异地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另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下一步,该中心还将推进与北京、上海和湘赣边区域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合作相关工作。

今年以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与贵阳、广州、深圳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更为“高温”的长沙楼市再添一把火。来自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显示,今年1-8月,该中心发放异地贷款565笔2.03亿元,截至8月底,累计发放异地贷款5121笔16.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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