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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公积金转异地今起“漫游”

文章来源:台海网(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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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01

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7年6月1日起,厦门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成为首批以直连模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城市之一。今后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手续进一步简化,与其他已接入该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时,将统一在平台上操作。

异地转移业务包括两种情况

异地转移业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关系从外地迁入厦门市,且在厦门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受理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平台对职工身份、账户、转入资金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对于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由单位集中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申请。

而对于劳动关系迁出厦门市,与外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厦门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当地。厦门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地公积金中心传递的函件后进行审核确认,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就近办理,省去来回奔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此项业务,职工异地转移业务可就近办理,省去两地来回奔波,且平台会在职工提出申请后的一定时限内给予回复,效率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暂时未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城市与厦门市之间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缴存职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据悉,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西安、太原、沈阳、南昌、武汉、石家庄、杭州、郑州等城市均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在厦门市和以上城市之间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职工均可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未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职工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将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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