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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完成首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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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25

初夏时节焕新荣,时光流转物勃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的积极作用,出台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等多项惠民举措。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是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试点单位。提取政策发布后,朝阳分中心归集提取科积极联络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永昌街道、南湖街道、重庆街道,调研、考察安装电梯的审批流程和相关的办理手续,并到省委老干部局小区、邮电花园小区、新华大院小区、杏花村宿舍等地了解职工诉求,为后续服务好广大缴存职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月1日,朝阳分中心党员干部代表走进朝阳区重庆街道新华社区杏花村宿舍,对已加装电梯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进行政策讲解。耐心细致的讲解,不仅消除了部分职工的顾虑,也有利于加快加装电梯工作的推进。

5月10日,朝阳分中心提取窗口迎来了长春市第一位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家住杏花村宿舍的居民谢先生。经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确认谢先生所提交的材料属实后,很快为谢先生成功办理了业务,提取总额达2万余元,基本等于其个人的实际出资金额。

据悉,当职工携带全部证明材料提取成功后,后续办理的职工可不再提供同一项目中的共性材料,即街道办事处公示备案文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只需提供职工身份证、结婚证、提取人本人名下的工行或建行一类储蓄卡,就可以顺利办理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业务。

同时,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内各分中心窗口,都可在工作时间进行业务咨询和业务申请。

未来,长春市将继续践行“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宗旨,尽心服务春城,暖心服务人民,切实保障春城人民的住房安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5.25 吉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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