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着力推进“跨省通办”,满足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深刻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实施方案》和填写《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联络员表》,指定专人负责,有效保障城市间的政策传递、信息交互、业务协同机制高效运行,确保事事有落实。
各住房公积金中心要设立“跨省通办”示范窗口,充分发挥示范窗口引领带动作用;开展“中心主任零距离真体验”活动,中心领导干部以办事群众身份按照流程办理“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服务工作台账,以贴近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需求和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确定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各地工作情况,采取电话问询、随机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态度不积极、工作推进不力的住房公积金中心,采取发函、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