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再次进行梳理审查,现将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定修改的政策性文件(1件)
1.对《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吴政发〔2010〕147号作如下修改:
将“缴存基数不超过市统计部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修改为“缴存基数不超过市统计部门上年度吴忠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
二、继续保留的政策性文件(1件)
对于经过修改的《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经过再次梳理审查,无修改意见,继续保留。
现征求广大市民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21年10月20日前反馈至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海龙
联系电话:2037029
传 真:2037029
邮 箱: wzzfgjjzx@163.com
附件:1.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2.《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