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动态 > 正文

中卫住房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还款小知识

信息来源: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一、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放款后,每期还款是从哪里扣款?

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办理时会在借款合同上约定预留符合贷款银行扣划要求的还贷储蓄卡(存折),贷款发放后每期正常还款都是从还贷储蓄卡(存折)内扣款。

二、问: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有限额吗?如何计算?

答:有限额,在贷款发放后,计算方式为“可提取额度=累计已还本息-累计已提取金额(借款人及配偶的父母和子女累计已提金额合计)”。

三、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以缩短贷款年限吗?

答:可以。目前提前还款有两种调整方式:1.月还款额不变,缩短年限;2.月还款额下降,年限不变。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四、问: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储蓄卡(存折)丢失、冻结、过期等原因无法使用,能否变更还贷卡?

答:可以。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在贷款银行重新开立符合扣划要求的还贷储蓄卡(存折),至该笔贷款发放的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柜面办理变更还贷银行卡手续。

五、问: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期还款是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扣款吗?

答:是的。但是要注意,还款人需在扣款日之前确认已签约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有足额的资金。

六、问: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签约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不足以偿还月供时,该怎么做?

答:当签约按月对冲还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以偿还月供时,会转移到借款人的签约银行卡(存折)进行扣款,借款人需在扣款日之前保留银行卡(存折)内有足额的资金。

如果单位延迟汇缴住房公积金、或还贷储蓄卡(存折)的资金被其他事项使用,在扣款日前又未及时向还贷储蓄卡(存折)中补充资金,就会导致还贷资金余额不足,扣款失败将产生逾期现象。

七、问:不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否可以每月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

答:可以。我中心已于2024年4月份推出“还贷随心取”服务,借款人可随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