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缴存职工: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履约的缴存职工重塑信用,结合我中心信贷业务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条件
逾期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
逾期金额标准: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清偿要求:需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全部逾期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记录要求:相关逾期信息已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修复实施规则
办理方式:实行“免申即享”机制,无需职工主动申请或提交任何材料,由央行征信系统自动识别、统一处理。
生效时间:2025年11月30日(含)前还清的,2026年1月1日起逾期信息不予展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还清的,次月月底前逾期信息不予展示。
调整标准: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还款状态将由“逾期”调整为“正常”,逾期金额调整为“0”,同步更新至个人信用报告。
三、查询及咨询渠道
征信查询: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职工可在年度两次免费查询基础上,额外享受两次信用报告免费查询服务,可通过央行征信中心官网、手机银行、自助查询机等线上线下正规渠道核实修复结果。
业务咨询:如遇还款操作、政策理解等问题,可拨打我中心业务咨询热线:12329,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现场咨询。
四、风险提示
本次政策为官方免费惠民举措,任何以“征信修复”“代办洗白”名义收取费用、索要个人信息的行为均属诈骗,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26年1月1日起新产生的逾期信息不适用本政策,请各位缴存职工按时足额还款,维护良好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