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单位销户(网上业务大厅也可办理)
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条件:达到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条件的单位或企业
办理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销户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辖地中心审核→办理销户手续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地点:
沙坡头区: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中宁县:中宁县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新区黄河体育馆东侧)
海原县:海原县市民服务大厅一楼
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沙坡头区:0955-7036957、8597683
中宁县:0955-5024511
海原县:0955-4621025
投诉电话:0955-703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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